中國歷法改制新論(二)

2020-07-10  來自: 咸陽上官農業科技有限公司 瀏覽次數:1331

中國歷法改制新論(二)

司月煒  15191008049

一、公歷、陽歷、農歷、陰歷、閏年閏月閏日的由來

1、 公歷

公歷也叫陽歷,儒略.格利歷。是以地球繞太陽公轉的實際長度365.2422天為依據推算制定出來的。公歷紀元,也稱基督紀元,用公歷紀年的起算年代?,F行的公歷的前身為儒略歷,由羅馬皇帝儒略.凱撒頒布,參照“太陽歷”來編制歷法。儒略歷法對埃及“太陽歷”,每年約四分之一天的誤差作了這樣的調整,設評年和閏年,平年365天,閏年366天,每四年置一閏年,單月31天,雙月30天,,二月平年29天,閏年二月30天,其它雙月每月30天。這樣就更接近回歸年。于是,隨著羅馬帝國的擴張,在歐亞非很多國*和地區推行。公元532年(相當于我國南朝梁武帝中通四年),僧侶狄奧尼亞(Dionysius)宣稱,基督徒的紀年,要從基督誕生那年算起。他認為基督誕生于532年前,下一年應是533年,533年(現在的公元紀年法是從這一年開始的,并非從公元一年開始。)在教會主持下,此法首先在基督教盛行地區傳播,后來為世界大多數國*所采用,故名公元。公歷雖然與太陽歷的時間相比,仍有11分14秒的誤差。128年后又相差一天,積累到十六世紀末,竟差了10天。于是,羅馬教皇對儒略歷作了修改,以公元紀年作標準,能被4除盡,仍然不作閏年,還必*能被400除盡的才作閏年。

1912年,中華民國成立,孫文宣布采用公歷紀年。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,全國政協會上通過,仍然沿用世界大多數國*通用的公歷紀年法。

2、 公歷年月日的長度及時間順序安排

公歷的歷年長度定為365天,一年分為12個月,規定1、3、5、7、8、10、12月為大月,每月31天,4、6、9、11月為小月,每月30天,2月為平月28天,這樣12個月總計為365天,與回歸年的長度相比,一年要短0.2422天,合5小時48分46秒,累計4年后誤差就可達一天。因此,規定在分歷年中每過4年就增加一天,這一天加在2月內,這一年就叫“閏年”,閏年的2月是29天,這一年總計為366天。規定凡是能被4整除的公元年數是閏年。

每過4年閏一次后,平均歷年的長度為(365x4+1)÷4=365.25天,這已經很接近回歸年的長度,只差0.0078天,平均一年差0.0078天,累計400年就比回歸年要多3天.如何消除這400年中多出的3天呢?除了上述的凡是能被4整除的公歷年外,又增加了一條額外的規定,即公元年數末尾為兩個零的年份,要百位以上的能被400整除者才為閏年。如:1800年雖能被4整除,但它的百位以上的數“18”不能被4整除,所以1800年不是閏年。而公元2000年因其百位以上的數“20”能被4整除,所以是閏年。這樣以400年為一個周期,其中97個閏年,303個平年就去掉了400年中多出的3天。

公歷以400年為一個周期來計算,平均歷年的長度是:【303x365+366x97】÷400=365.2425天。這與回歸年的長度相比,平均每年只差0.0003天,合26秒,400年累計也只差2小時53分,這個誤差顯然是很小很小的了。但再過300年后累計又要差一天了。公歷的這種年月日的安排設計,已經是目前世界上非常合理的歷法了。但事物都具有兩面性,隨著天文觀測的發展,科技的發達,社會的進步,也將會有更科學,更合理的天文歷法出現,這是人類社會科技文化發展的必然結果。

3、 農歷、陰歷

農歷,也叫陰歷,是中國的傳統歷法,又叫華歷、夏歷、漢歷、中歷等名稱。農歷

是陰陽歷的一種,在民間通常被錯誤的稱作陰歷。農歷是取月相的變化周期,即朔望月的圓缺周期為月的長度。再加入干支歷、24節氣的成份,參考太陽回歸年為年的長度,通過設置閏月以使平均歷年與回歸年相適應。農歷是以華歷(陰歷)為基礎,融合陽歷成分而成的一種歷法。所以,我國的農歷從嚴格意義上說,不應該叫陰歷,而是陰陽合歷。

農歷年分為平年和閏年,平年為12個月,閏年為13個月。月份分為大月和小月,大月30天,小月29天,其平均歷月等于一個朔望月,一年中哪個月大,哪個月小,由計算決定。陰歷是以月相變化為依據,不考慮地球繞太陽的運行,因而使得四季的變化在夏歷上,就沒有固定的時間,不能反映季節轉換,但陰歷可以反映潮汐運動現象,是古時指導海事活動的指南,與陽歷年固定在365天或366天不同的是,因歷年相比陽歷年在天數上有時會相差一個月:為了協調朔望月與回歸年之間的天,于是有了“置閏法”進行調整,是陰歷月相總天數與陽歷回歸年總天數相適應。

4、 閏日、閏月、閏年

公歷,即陽歷、儒略歷,一年平均長度為365.2425天,比回歸年長11分14秒。平

年為365日,和回歸年比較,每年相差5時48分46秒。從公元前46年采用儒略歷起,到16世紀末,春分日由3月21日提早到3月11日,羅馬教皇于1582年10月4日命令以次日(即原10月5日)為10月15日,為了避免以后積累誤差,規定以公元紀年為標準,凡是能被4整除盡的年,但還要每逢只被400除盡的才是閏年(1900年不能被400除盡,因而這年不是閏年,2000年能被400除盡,這年就是閏年)。

 每逢閏年,在2月份增加一天,由28天增為29天,增加的這一天稱為閏日,每400年共增加了97個閏日,陽歷以朔望月的長度29.5306日為一個月的平均值,全年12個月,通回歸年比較,每年相差約10日21時,因此設閏月加以調整。規定年閏一個月,5年閏2個月,19年閏7個月,每逢閏年所加的一個月稱為閏月,凡有閏月的年也叫閏年。

四、24節氣與農事安排

1、24節氣的由來

二十四節氣,起源于我國黃河流域中下游一帶。

中國傳統歷法中的24節氣,是根據地球公轉在軌道上的位置來決定的,毎向東轉15度,即為一個節氣,共360度,所以有24節氣。每年12個月,每月有兩個節氣,春季自2月至4月,共有六個節氣。太陽到達黃經315度時為立春,依次為雨水、驚蟄、春分、清明、谷雨。夏季自5月至7月有六個節氣,太陽到達黃經45度時為立夏、依次為小滿、芒種、夏至、小暑、大暑。秋季自8月至10月有六個節氣,太陽到達黃經135度時為立秋。依次為處暑、白露、秋分、寒露、霜降。冬季自11月至次年元月有六個節氣,太陽到達黃經225度時為立冬,依次為小雪、大雪、冬至、小寒、大寒。

我國氣候一詞,是從一年有24個節氣和72個物候(每一個節氣分為三個物候)的簡稱而來的,它是指某一地區經常出現的和特殊天氣的綜合,它既包括該地區經常出現的天氣情況??梢?,天氣與氣候是既有聯系,又有區別的兩個概念,一個地區的氣候主要受太陽活動,大氣環流、地面的物理性質和人類活動四個主要因素的影響,氣候變化的規律至今還是一個謎。氣候與節氣的關系,在于詞義概念含量大小上,氣侯是大概念,而節氣是氣候內一年24節氣中的稱呼,故稱24節氣。

2、 二十四節氣歌:

春雨驚春清谷天,夏滿芒夏暑相連,

秋處露秋寒霜降,冬雪雪冬小大寒,

上半年三、二一,下半年八、二三,

每月兩節日期定,多相差一兩天。(未完待續)

關鍵詞: 司月煒   司月煒院士   中國歷法改制新論 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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